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怎么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地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五条员工对1992年8月1日后缴费工资有争议的,其缴费工资按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员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未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下列标准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35(工人身份调入)或45(干部身份调入)计算;补交比例,按30%+超龄年限×1%计算。
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的员工,应按下列标准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市政府规定的与调入者身份对应的年龄界限计算;补交比例,按30%+超龄年限×1%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
哪些情况可以全部取回?
如果处在犹豫期,基本都能全额取回所有金额。但过了犹豫期中途再想取回,正常情况下只能取回现金价值,损失非常大;不仅取不出全部金额,保险的保障也会消失,取出时一定要慎重。那想取出是否还能全额取回呢?其实如果销售过程中代理人有违规操作的还是有机会全额退保取回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代理人是有代签字行为
销售过程中有返钱或者送礼
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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