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保险能退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者责任险不属于强制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哪些情况可以全部取回?
如果处在犹豫期,基本都能全额取回所有金额。但过了犹豫期中途再想取回,正常情况下只能取回现金价值,损失非常大;不仅取不出全部金额,保险的保障也会消失,取出时一定要慎重。那想取出是否还能全额取回呢?其实如果销售过程中代理人有违规操作的还是有机会全额退保取回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代理人是有代签字行为
销售过程中有返钱或者送礼
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和理赔
代理人有诱导或者误导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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