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死亡退吗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意:是个人账户里余额。社保养老是按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收取的,如果你是在单位的,那你所交的钱只是个人部分,这部分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可以返还或继承。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扩展资料:
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
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移居国外或者停保的可以申领回自己缴纳的社保费(含政府补贴)。
而参保人死亡的,从45岁开始,刚好到60岁缴纳满15年限的3万元档次的社保说明(3万元是最多人选择也是最实惠的档次,可以拿到足额且最高的政府补贴21600元,购买的10万元档次也只有21600元的政府补贴,购买低于3万元则补贴又更低)。
如果这个参保人60岁刚好一个月养老金都没领就死了,则一次性待遇为:缴纳的社保费3万元+政府补贴21600元
如果领取了N个月养老金则为:缴纳的社保费3万元+政府补贴21600元-每月养老金数*N(数额有所省略,但数字不会相差太大)。
最后,参保人死亡的,都会向其遗属一次性发放丧葬抚恤费300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哪些情况可以全部取回?
如果处在犹豫期,基本都能全额取回所有金额。但过了犹豫期中途再想取回,正常情况下只能取回现金价值,损失非常大;不仅取不出全部金额,保险的保障也会消失,取出时一定要慎重。那想取出是否还能全额取回呢?其实如果销售过程中代理人有违规操作的还是有机会全额退保取回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代理人是有代签字行为
销售过程中有返钱或者送礼
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和理赔
代理人有诱导或者误导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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